根據(jù)《中共廣州市委關于加強鎮(zhèn)(街)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穗字〔2018〕5號)、《中共廣州市委關于全面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意見》(穗字〔2018〕9號)工作要求,為選優(yōu)配強黨務工作力量,全面加強黨建工作隊伍建設,現(xiàn)就開展2023年黨建指導員招聘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共9人,職位均為區(qū)聘黨建工作指導員,不設具體崗位,錄用后由區(qū)委組織部統(tǒng)籌分配。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對象及要求:
應聘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熱愛黨建工作,責任心強。
(二)中共正式黨員,熟悉黨的基本知識,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具有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文字、口頭表達能力,能熟練使用辦公自動化設備。
(三)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或工作年限未滿一年,但大學(研究生)期間曾擔任過班級及以上學生干部。
(四)戶籍不限,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報考者須在報名之日前取得與職位條件對應的經(jīng)國家承認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五)40周歲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以及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入庫、資格條件初審、查庫、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和政審的方法步驟,統(tǒng)一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yōu)錄取。
(一)入庫
應聘人員登錄番禺人才網(wǎng)(http://www.pyrc.com.cn/),進入“單位招考”欄,找到《廣州市番禺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儲備人員資格考試通告》點擊進入編外政務輔助、執(zhí)法輔助崗位報名系統(tǒng)(https://b.pyrc.com.cn/jlbnet/2021bwrk/wsxt/admin_login.asp),進入番禺區(qū)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儲備庫報名界面后,點擊“報考注冊”,按要求填報信息并上傳附件材料,通過系統(tǒng)資格初審后,預約機考時間,預約成功后在指定的時間內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成績60分或以上均為合格,考生進入番禺區(qū)編外人員儲備庫,考試成績不計入面試。
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入庫工作,同時掃描下方二維碼進行報名。
(二)資格條件初審
應聘人員應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與打印的《番禺區(qū)機關和事業(yè)單位招聘租賃編外崗位合同工報名表》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區(qū)委組織部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會獲得面試資格。
(三)查庫
本次招考工作查庫時間為2023年4月3日。區(qū)委組織部綜合考慮人員素質、工作學習經(jīng)歷以及崗位匹配度等情況,按照1:5的比例,對通過資格條件初審且已進入番禺區(qū)編外人員儲備庫的考生擇優(yōu)提出面試對象初步人選,并通知考生本人參加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
考生須本人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①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及學歷鑒定證明;
②黨員身份證明(由所在黨組織出具);
③工作一年以上的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一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證明或一年以上的個人社保繳費證明;如工作年限未滿一年,則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曾任班級及以上學生干部的證明。
以上所有證件、資料均以原件為準,僅提供復印件或其他證明材料等一律無效。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需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簽名確認。
(五)面試
1.時間:2023年4月(具體時間地點待定);
2.本次招聘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解決問題等能力要素。
3.最終成績按照個人面試成績?yōu)榭偝煽儯偝煽兒细穹謹?shù)線為60分,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體檢和政審
1.根據(jù)考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并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2.用人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情況等,并再次核實是否符合報考資格。
3.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參加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替補人選。
五、公示和聘用
區(qū)委組織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考試、體檢及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通過短信或電話的形式通知擬聘用人員,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六、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yún)^(qū)委組織部黨建指導員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市、區(qū)有關政策標準執(zhí)行,參照不低于社區(qū)居委會副職標準確定。
七、其他注意事項
請考生規(guī)范佩戴口罩。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招聘單位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番禺人才網(wǎng)(https://www.pyrc.com.cn)“單位招考”欄發(fā)布公告,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463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