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道德品質上有劣跡行為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以下有關時間安排視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或順延。
(一)公布職位
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4日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27日(星期三)-2018年5月4日(星期五)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可根據報名情況調整。
2、報名地點:海珠區昌崗街道城管科(海珠區曉港中馬路147號昌崗街道辦事處二樓,聯系人:麥小姐,聯系電話:020-66218826)。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學歷(位)證書、計生證明等有關證明的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填寫《昌崗街道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網上可下載),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張。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經資格審核,符合條件者,可以進入筆試。
(三)筆試
1.筆試主要考察崗位相關知識及公文寫作。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由街道根據報名情況結合人崗相適性進行篩選,統一組織面試,面試當日適當增加筆試內容(崗位相關知識及公文寫作)。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按照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由本人自行前往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可根據實際需要遞補,體檢合格者,由街道組織進行政審。
(六)政審
政審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到所在單位、街道了解情況及戶籍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計劃生育等情況。經考察,發現報考人員有違法違紀、違反國家政策、違背社會公德等情況的不予聘用,政審合格者辦理聘用。
(七)公示
按照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相關網站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街道與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用工性質為合同制聘用人員,待遇標準按區雇員管理有關文件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原標題:海珠區昌崗街公開招聘專職環保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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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區昌崗街道辦事處
2018年4月27日
(責任編輯: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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