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江海街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貫徹落實《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轉發<廣東省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20]6號)文件精神,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需要,結合我街實際情況,江海街道綜合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熱愛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責任心強,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法定勞動年齡內(男性60周歲以下,女性50周歲以下),能遵守用人單位管理制度及服從工作安排。 (三)就業困難人員(已辦理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經三級幫扶仍未能就業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江海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470號二樓212室)。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就業困難人員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填寫《海珠區江海街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張。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可進入面試。 (三)面試 1.由本街道組成公益性崗位招聘小組,對參加面試人員的綜合知識和能力水平進行考評。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面試總成績高低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如遇體檢不合格者,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政審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間因勞動者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 按照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江海街道公示欄(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470號)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三、工資待遇 江海街道綜合服務中心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待遇標準按廣州市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管理有關文件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