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和對象
(一)招聘職位。番禺區中心醫院等28個單位招聘180個崗位共250人。招聘單位簡介、具體崗位及招聘人數見《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1.2023年畢業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位證書人員)。
2.非2023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位證書人員)。
3.不限,指2023年畢業生、非2023年畢業的往屆生均可報考。
2023年畢業生以非最高學歷報考的,按非2023年畢業的往屆生相關要求執行。國(境)外學歷、學位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港澳居民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中醫藥局轉發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粵衛科教函〔2022〕14號)(網址鏈接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開招聘將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符合政策的人員可報考相應崗位。
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具體情形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
(7)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年畢業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年齡條件
1.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不滿35周歲。
2.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及碩士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不滿40周歲。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不滿45周歲。
4.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不滿50周歲。
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另行規定的,以崗位一覽表為準。
(三)符合《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要求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學歷、學位(須與報考學歷專業一致)、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技能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若所學專業為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招聘單位同意后報考。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按相近專業報考的,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其中,“臨床醫學”、“中醫學”研究生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按學歷證書注明的研究方向選擇對應的專業報考,學歷證書未注明培養方向的需由畢業院校出具培養研究方向證明;全科醫學研究生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按《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報考對應的全科醫師崗位專業。
(四)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技術資格,須國家承認。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前取得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資格證書、執業注冊證等相關證書(其中,2023年度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人員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年齡、工作經歷等年限計算截至2023年10月12日(以年齡要求不滿35周歲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88年10月12日及之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等要求以此類推)。
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19日下午5:00時。應聘人員登錄番禺人才網(網址:http://www.pyrc.com.cn/)“單位招考”欄進行網上報名,按網上報名系統要求上傳證明材料。上傳證明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資格證、執業注冊證;
(2)招聘崗位對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須上傳相應的材料(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及社保繳費記錄)。招聘崗位要求具有指定單位級別等級或從事指定工作經歷的,應同時上傳工作單位出具的關于單位級別等級情況(需明確該級別等級獲得時間)和從事指定工作的證明。
(3)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材料。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本年度完成規培可先簽署承諾書上傳)、全科醫師規范化培養合格證書、崗位培訓證書、研究方向證明等。
2.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逾期不接受報名。
3.應聘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能報名。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及上傳的證明材料應真實、有效、完整,如發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記錄在案。
4.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后視為認同公告所有內容,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如在公開招聘工作任一階段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取消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資格初審
1.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方可參加考試。資格初審情況將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應及時查看報名系統的審核狀態。如因報名信息填寫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須在2023年10月20日下午5:00時前完善報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證明材料的,視為應聘人員放棄報名。
2.筆試開考比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初審人數比例不低于1:3方可開考。不足開考比例的,視情況相應減少招聘人數、取消招聘崗位或延長崗位報名時間。延長報名時間的招聘崗位,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仍達不到1:2的,按實際通過初審人數開考。具體內容另行公告。
3.網上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筆試設臨床類、影像類、康復技術類、公衛類、中醫類、檢驗類、藥學類、護理類、綜合知識測試等9個科目。衛生系列科目主要內容為相關專業基礎知識;綜合知識測試主要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和申論。各招聘崗位根據崗位分類參加一個科目的考試,具體筆試科目見《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試用書。
3.筆試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現場資格復審。
(四)現場資格復審
1.根據成績高低,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全部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報名系統公布,應聘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具體時間以廣州市番禺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anyu.gov.cn/)通知為準。
2.現場資格復審安排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地點以廣州市番禺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anyu.gov.cn/)公告為準,請應聘人員留意網站公告并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3.現場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資格證、執業注冊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研究方向證明等。
(3)招聘崗位對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須提供相應的材料(勞動合同及社保繳費記錄,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要求具有指定級別等級單位或從事指定工作經歷的,應同時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關于單位級別等級情況(需明確該級別獲得時間)和從事指定工作的證明。
(4)《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簽署承諾意見。
4.應聘人員須本人親自到現場資格復審,不接受委托。
5.應聘人員出示證明材料應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材料一致,并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和聘用條件。凡與崗位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明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現場資格復審的,視為復審不合格或放棄復審資格,均不得參加面試。因上述情況導致資格復審名額空缺的,招聘單位在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
1.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以廣州市番禺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anyu.gov.cn/)公告為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解決問題等能力要素。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4.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合成為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果面試成績也相同,則組織成績相同人員進行重新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