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2024年度省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要求,省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將于近期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由高到低的順序,按遴選職位計劃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為2024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地點在山西省紡織招待所308室(太原市迎澤區桃園北路12號)。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以下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二)《報名推薦表》(必須按要求加蓋公章)原件;
(三)《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四)《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復印件;無《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的,提供現任職務的《干部任免審批表》或《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任職定級審批表》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五)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六)職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提供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證明;
(七)報考職位1的考生提供以往工作中起草的文稿材料或工作以來發表的有關文章3—4篇;
(八)遴選職位要求的其它資格證件等。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確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該報考人員面試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公告明確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期間,考生要嚴格遵守遴選單位各項紀律規定,家人及其他陪同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審查工作場所。
咨詢電話:0351-4839628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駐廣州辦事處2024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山西省人民政府駐廣州辦事處
2024年8月15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