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充實我街道人才隊伍,根據工作需要,結合街道實際情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黨建組織員1名,政府聘員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黨建組織員1名;
政府聘員3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具備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二)崗位條件
1.黨建組織員1名
(1)年滿18周歲(2005年8月13日前出生)以上、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2)中共正式黨員(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時間在報名時間前);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需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專業不限;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熟悉計算機操作和常用辦公軟件,有良好的團隊意識、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2.政府聘員3名(具體崗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安排)
(1)年滿18周歲(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40周歲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需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專業為法律類、公共管理類、中國語言文學類;
(3)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社會組織能力,工作責任心強,熟悉電腦和手機操作,服從工作安排;
(4)服從工作安排,能參與周末、節假日的值班值守及工作日非工作時段或錯時上班;
(5)同等條件下,具備C1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本街戶籍或居住者優先考慮。
3.同時符合黨建組織員和政府聘員崗位條件的應聘者,可同時報名應聘兩個崗位,按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或者有吸毒、參邪史的;
3.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辭退或其它行政處分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或存在較為嚴重債務糾紛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經招聘單位研究認定不適合從事該類工作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因資格審查和報名工作同步開展,本次報名僅接受本人現場報名遞交報名材料的形式。不接受網上、寄送、委托他人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的工作日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
長洲街道金洲北路567號長洲街道辦事處三樓305室黨建和組織人事工作辦公室(聯系人:林先生,聯系電話:020-31604672)。
3.報名需提供資料:
(1)《黃埔區長洲街道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該表需自行打印并簽名);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彩照1張(貼或打印在報名表上);
(3)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含首頁及考生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書及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及學位認證報告復印件(在中國學位與教育文憑認證(學信網)打印的《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5)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須提供證明(2024年開具,需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入黨時間、轉正時間等信息);
(6)如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4.招聘要求:
應聘者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均不能報名。所提供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篩選
街道根據崗位要求、崗位適配情況,應聘者個人學歷、工作經歷、特長、受表揚表彰、資質職稱等綜合條件對應聘者報名材料進行初步篩選,篩選入圍的應聘者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參加筆試。筆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未達到3:1的取消該職位招聘,或視情況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另行通知)。
(三)考試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開考前通知為準。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本次考試不發復習資料,不指定復習書目。筆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合格分數為60分。不合格的不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原則上按擬招聘崗位與面試人員數1:5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數不足時,由街道研究決定。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應聘者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即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成績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總成績不足60分者,一律不予進入下一個環節。
(四)體檢和政審
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列1:1確定體檢人選。如人選出現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其他考生參加體檢,總成績不合格不進入遞補序列。
(五)公示、錄用和待遇
按照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錄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合同。根據我區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公積金,享受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如參加考試人員均達不到崗位任職要求,則不錄用。
對于本次招聘已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環節未被錄用的人員,將納入長洲街道人才儲備庫。街道將根據工作需要和用人需求,在人才儲備庫中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錄用。
(六)遞補或補錄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或補錄其他考生: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錄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錄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錄用人員在六個月內(從綜合成績公告發布之日算起)辭職的;
6.相同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考生成績自總成績公示結束之日起半年內有效。期間當街道各類型編外聘用人員辭職或退休等導致崗位空缺的,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從本次招聘中依次遞補或補聘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
四、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本次黨建組織員、政府聘員招聘約定最低1年服務期,試用期1個月,服務期內原則上不得辭職、不得報考其他單位,對申請報考其他單位的,鎮(街)不予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在約定服務期內離職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街道舉行的所有考試。
本次招聘工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黃埔區長洲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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