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以下簡稱“學校”)創辦于2019年5月28日,是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委托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華南師范大學管理的一所新樣態公辦小學。根據學校發展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0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詳見《2024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自主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一)2024年畢業生:指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國(境)外學歷證書人員〕。
(二)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證書人員〕。
(三)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 受過刑事處罰的;
(2)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 被開除公職的;
(4)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 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年畢業生;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二)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須具備《2024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自主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規定的條件。
2.年齡條件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考生,報考年齡在4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考生,報考年齡在40周歲以下;本科生報考年齡在35周歲以下。報考考生所涉及年齡的時間點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3.報考教師崗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報考語文教師職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
4.報考教師崗位的人員必須持有小學或小學以上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5.報考人員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層次和學位層次應同時符合崗位要求,如: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學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士及以上的,報考人員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本科學歷及相應的學士學位,或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研究生學歷及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
6.各招聘崗位的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6)執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輔修專業等非主修專業以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或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但須確保所學專業必修課程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人員)、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學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經學校招聘領導小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7.報考職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若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已畢業人員)或學業成績單(須學校教務處蓋章)無法明確顯示專業方向的,須提供院校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原件。
8.用國(境)外學歷學位進行報考者,如為2024年畢業生,須在資格審查時同時出具課程成績單和證明2024年畢業生身份等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翻譯材料),如為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須在資格審查時同時提供由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含翻譯材料)。
9.2024年畢業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專業相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一、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報名、資格初審、筆試、基本能力測試、心理品質測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4月6日。
2.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投遞”方式。
報考資料投遞以下“金山表單(2024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自主招聘教師報名材料收集)”網址鏈接:https://f.wps.cn/g/NHeL1dL2(附件4)。
3.電子材料投遞成功后,點擊以下“問卷網”報名查詢入口鏈接https://www.wenjuan.com/setting/result/verify/UJvqAr(附件5),檢查是否已完成《2024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自主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的填寫。如未填此線上信息表,視報名不成功。應聘者可根據已填聯系電話核對報名信息,如查詢不到本人信息,則填寫有誤,需重新登陸“金山表單”補填。
4.報名提交以下3份文件材料
文件1:《報名表》(附件3),正反兩頁編輯完所有內容,并以PDF格式提交。
文件2:證書材料
(1) 2024年畢業生:將本人免冠彩色生活照(原圖)、身份證、戶口本、普通話等級證書、就業推薦表、所有學業成績單、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書或“兩學(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成績單)、學歷資料、榮譽材料掃描成彩色電子版按《目錄表》(附件2)順序制成一個PDF文件。
(2) 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將本人免冠彩色生活照(原圖)、身份證、戶口本、普通話等級證書、學歷資料、教師資格證書、參加工作以來的勞動合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榮譽材料掃描成彩色電子版按《目錄表》(附件2)順序制成一個PDF文件。
其中,學歷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①畢業證、學位證;
②學歷學位鑒定材料:
? 學歷鑒定材料主要包括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驗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或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紙質版);
? 學位鑒定材料主要包括通過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在線打印的查詢結果(打印件)或提供其網上申請出具的認證報告(紙質版);
③屬于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文件3:課堂教學微視頻。具體要求如下:
教學微視頻要求視頻中需呈現報考者本人的全過程教態和語音表達等,試講內容為報考對應學段崗位的學科課程,教材自選、章節自選,大小控制在100M以內,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MP4格式。
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附件3)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二)資格初審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負責對所有報名人員的報名表及相關報名材料進行分析,將對符合資格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學校根據需要擇優挑選,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凡不符合招聘條件、不能提供規定的證件材料、不能通過資格初審的,均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審查貫穿選錄工作全過程。在選錄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選錄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筆試
1.每個崗位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報考人數若未達開考比例的,延長3天報名時間,延長報名結束后,報考人數若仍未達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
2.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以電話或學校公眾號形式通知。
3.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成績按40%折算計入考試綜合成績。時間為120分鐘。報考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包括學科專業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等。報考其他非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知識能力、公共基礎知識等。
4.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以學校公眾號形式通知報考人員參加基本能力測試。
(四)基本能力測試
1.教師崗位通過筆試的考生參加此環節,其他崗位的考生無需參加。
2.基本能力測試主要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小組討論等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各崗位具體考核形式見下表。
崗位類別 | 測試形式 |
A類崗位 | 專業技能測試 |
B類崗位 | 小組討論 |
3.基本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設合格線。基本能力測試僅作為篩選考生的手段,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4.根據考生基本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排序,各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心理品質測試的人員。當通過基本能力測試人數不達上述比例時,按通過的實有人數進入心理品質測試。入圍最后一名出現同分的考生,則同分者并列進入心理品質測試。
5.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以電話或學校公眾號形式通知。
(五)心理品質測試
1.所有入圍考生均須參加心理品質測試。具體時間、要求等以學校公眾號相關通知欄目通知為準。
2.心理品質測試由第三方人才機構進行測試。心理品質測試的結果僅供招聘單位參考,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參加了心理品質測試的考生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于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一并公布。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詳見《2024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自主招聘教師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2)。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3.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不得委托他人進行;
(2)接受資格復審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工作證明、職稱證書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應當真實有效,且與《2024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批自主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進入下一環節人員名單將在學校公眾號相關通知欄目公布。
(七)面試
1.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入圍名單等以學校公眾號相關通知欄目通知為準。
2.采用試教、答辯、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面試,主要考察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技能等。
3.面試成績在面試時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八)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九)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2.體檢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體檢相關規定實施。
3.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以學校公眾號相關通知欄目通知為準。
(十)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相關規定進行。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名單在校外公示欄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十二)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
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2024年9月1日(含當日)之后,則不再遞補。
(十三)聘用和相關待遇
1.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條件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2.擬聘人員須取得職位招聘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所有擬聘用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職手續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3.所有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4.所有被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均由荔灣區財政核撥。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不納入機構編制管理,
5.被聘用人員薪酬遵循按崗取酬,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實行定期考核。參照荔灣區在編教師的工資項目(含住房補貼和五險一金等)發放,被聘用人員工資和區內同等學校公辦教師人均工資水平相當。
(十四)有關問題說明
1.本通告所有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數,如“本科以上”即包含本科。
2.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3.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注意事項
(一)港澳居民報考者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34號)的規定執行。
(二)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考生報名后視為認同公告所有內容,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三)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不含臨時身份證明)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考生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學校應據此解除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在報名、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或隱瞞任何不適宜聘用情況的。
(五)本次招聘不負責解決錄用人員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問題。
(六)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以此次招聘名義組織的任何行為,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學校可根據工作進度作出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時間及時在學校公眾號相關通知欄目上公布,請參加招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八)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九)關于各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等問題,請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直接撥打電話020-81999832,18933225684進行詳細咨詢。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本公告由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附件1. 2024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自主招聘教師崗位表.pdf
附件2. 2024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第二批自主招聘教師資格審查目錄.pdf
附件3. 2024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自主招聘教師報名表.docx
附件4.金山表單(2024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荔灣小學自主招聘教師報名材料收集).pdf
附件6. 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