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廣州市海珠區教育系統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財務工作人員18名、校醫10名。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具體招聘職位詳見《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財務工作人員和校醫職位表》(附件1)。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
二、招聘對象
(一)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二)2024年畢業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三)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三、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以及與職位相適應的任職資格、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報考財務工作人員職位的考生必須具有初級及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報考校醫職位的考生必須具有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的執業類別為臨床或公共衛生或中醫醫師,醫師執業證書的執業范圍為內科、外科、急救醫學、康復醫學、預防保健、兒科、全科醫學、公共衛生或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
2.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應聘須具備以下條件:
本科學歷、中級以下專業技術資格的(無專業技術資格或會計員、助理會計師,醫士、醫師),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8日后出生,含當日);
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師,主治醫師),或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8日后出生,含當日);
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高級會計師,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或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8日后出生,含當日)。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廣州市海珠區教育系統在職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或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年畢業生;
2.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期。
四、招聘辦法
按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法:考生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月24日(星期三)下午5:00。
3.每位考生限報1個職位。
4.筆試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
5.打印準考證:成功通過網上報名的考生請于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5:00后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預計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4:30,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筆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與崗位相關的技能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等。
(4)筆試題型為客觀題,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
(5)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5:00后筆試成績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人社局考試招聘欄(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海珠動態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欄(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布。
2.資格審查
(1)預計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職位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資格審查人數未達上述比例的,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進入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須本人到現場進行審查,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詳見《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財務工作人員和校醫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附件2)。應聘者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4)資格審查嚴格按照《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財務工作人員和校醫公告》的規定執行。考生務必認真對照上述公告規定的條件,確認符合后再參加資格審查。各種證書、證件均須提供原件,不能用其他證明材料代替。并請考生注意以下情況:凡是不能出具相關證書原件的(包括已通過考試或已在網上公示但仍未取得證書原件),均屬不符合資格條件;如戶口屬集體戶口,無法借出的,須由戶口所在單位在戶口簿地址頁、本人頁的復印件上加蓋公章;2024年畢業生的學業成績單須加蓋所就讀高校的教務處公章。
(5)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空缺名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審查所提交的復印材料不予退還。
(6)報考人員以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相應學歷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所報職位要求相符,專業代碼要求一致。本科與研究生所學專業不一致,須至少有一學歷專業符合招聘專業條件。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職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報名材料中另需提供加蓋所就讀高校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成績單,國(境)外學歷的請一并提供經公證處翻譯的學業成績單中文版,經招聘單位認定方可按相近專業報考。
3.面試
(1)預計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每名考生面試后,以書面的方式將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該考生。
4.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在綜合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先按面試成績再按筆試成績的先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若成績仍然相同,則另行增加一輪面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三)體檢
體檢時間、體檢地點及體檢結果另行通知。未按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四)組織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時,同時將進入考察的考生名單送檢察部門進行審核。考察或審核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