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州市穗東街招聘黨建指導員公告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2018年10月18日訊:根據工作需要,穗東街道辦事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黨建指導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能自覺學習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熟悉黨的基本知識;
2、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熟悉計算機操作和常用辦公軟件,有獨立工作和組織協調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違法違紀行為;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二)資格條件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8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2、中共黨員,有1年以上黨齡;
3、本科及以上學歷,熱愛寫作,具有較好的文字與口頭表達能力,其中漢語言文學及相關專業或本人在黨政專業報刊刊登作品者優先;
4、崗位日常需走訪社區、企業,聯系黨建、黨務工作,具備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建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黨齡的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2018年10月24日。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從2018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黃埔區南灣大街31號寶夏花園a棟穗東街道辦事處二樓211室(電話020-82066496;020-82066893);
3、報名資料:報名者需本人攜帶《黃埔區穗東街公開招聘黨建指導員報名表》、戶口簿、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復印件統一用a4紙,其中戶口簿復印戶主及本人兩頁,居民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和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本人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組織加蓋公章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一份(注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及入黨具體時間)到指定報名地點報名。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要有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者對所提供資料真實性負責。報名材料不齊不受理報名,提供報名的復印材料不再退還。
(二)考試
資格審查通過者參加筆試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1.招聘職位數與符合職位條件報名人數不低于1:3比例方可開考。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分數,按40%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后續公招程序。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同分的,則同分者并列進入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相關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工作技能等。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不低于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分數,按60%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后續公招程序。
【面試資料】
(三)復審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列前兩名的報考人員提交戶籍所在地的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和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證明原件參加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體檢和聘用資格。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復審資料的,取消體檢資格,按入圍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四)體檢
1、擬招聘人選在指定醫院進行統一體檢,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
2、考生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組織實施。具體體檢事項另行通知;
3、體檢費用由報考人自付。
四、薪酬待遇
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間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勝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工資福利按照《關于調整原黃埔區黨建工作指導員工資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埔組通﹝2016﹞28號)執行。
五、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2、由于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有關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3、本次招聘應符合擇優錄取原則,經筆試、面試、考察等環節不符合本單位用人要求的不予聘用;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廣州市黃埔區穗東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穗東街道辦事處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