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1名。
招聘方式
采取面試的方式。
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政治覺悟高,思想素質好,無違法犯罪記錄,符合有關政審條件;
(二)有吃苦耐勞、樂于服務和甘于奉獻的精神,能適應夜班和加班。
(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四)具有c1及以上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優先。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有參加“flg”或其它邪教組織經歷的;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道德品質上有劣跡行為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5時)。
2.報名地點:黃埔區聯和街科學城神舟路北伴綠路11號b棟201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小一寸紅底照片2張、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參加報名,并同時填寫《報名表》。
(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比例不低于1:3,如低于1:3的則相應減少招聘名額。)
(二)考試
考試以面試方式進行。黨政辦負責組織面試工作。
(三)復審與錄用
1.根據考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1確定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復審資料的,取消體檢資格,按入圍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確定體檢資格。
2.街道統一通知考生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經考試、組織考察和體檢合格后,街道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若無收到影響聘用的舉報或異議,街道將擬錄用人員予以試用,試用期一個月。
4.試用期間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勝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工資福利按照街道編外包干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聯和街招聘城管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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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原標題:廣州市黃埔區聯和街2020年11月公開招聘1名城管協管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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