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合同制聘用人員隊伍,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員1名。合同制聘用人員不具有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職權,不占用政法專項編制或事業編制。
一、招聘崗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后勤保障崗1名
(二)崗位職責
負責協助車輛管理、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招聘范圍
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自愿履行合同制聘用人員職責與義務;
(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
(五)須持有駕駛證,無嚴重違章記錄,無嚴重車輛事故,無嚴重服務態度不良記錄;
(六)身體健康,報考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具體情形參照《公務員回避規定》中第五條規定執行);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10月31日下午18:00
(二)報名方式
采取郵件報名方式。
(三)報名
應聘者須在報名時間內將以下個人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版發至郵箱2370624984@qq.com,逾期不接收任何報名材料。
報名材料包括:
1、個人簡歷;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戶口簿地址頁(或戶主頁復印件蓋章)及本人頁;
4、學歷證書;
5、學位證書(無學位證書無須提供);
6、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最高學歷為高中、中專者無須提供);
7、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
8、工作經歷證明;
9、本人機動車駕駛證;
10、其他相關資格證明;
11、資格審核材料清單(詳見附件,須本人簽名)。
(四)資格審核
黃埔區人民檢察院將對在報名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的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核,以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通過資格審核者面談的時間和地點。
參加資格審核的應聘者必須在《資格審核材料清單》(詳見附件)對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或應聘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應聘者應聘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五)面談
面談地點為黃埔區人民檢察院(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開創大道2660號),面談時間另行通知。應聘者接到面談通知后,按照規定時間到黃埔區人民檢察院進行面談,視情況進行工作技能測試。面談時須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工作人員將對報名材料原件進行核驗。
(六)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錄用人數和面談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應聘者,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黃埔區人民檢察院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遞補。體檢合格且按時入職的應聘者,體檢費用由黃埔區人民檢察院承擔,否則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七)考察
考察組對體檢合格的應聘者進行考察。考察目的為了解應聘者的主要表現,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各方面情況。考察組對應聘者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見并出具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的,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遞補。
(八)確定擬聘人員和錄取
根據面談情況、體檢結果、考察情況,報院黨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政治部按規定程序為擬聘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
四、遞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黃埔區人民檢察院將按面談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或遞補其他應聘者:
(一)體檢不合格的或放棄體檢的;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棄考察的;
(三)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的;
(四)擬聘用人員從通知入職起2個月內未入職的;
(五)聘用人員從聘用之日起在1年內辭職的;
(六)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
(一)聯系人:黃小姐,工作咨詢電話:020-82219714(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本方案由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