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對我校2022年9月24日發布的《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檢測崗位招聘公告》中關于“不得報考情況”內容進行修正,修正后內容如下: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請報考人員以修正后內容為準,特此說明。
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人力資源部
2022年10月12日
現對我校2022年9月24日發布的《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檢測崗位招聘公告》中關于“不得報考情況”內容進行修正,修正后內容如下: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請報考人員以修正后內容為準,特此說明。
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人力資源部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