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房地產開發公司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范圍、對象
(一)招聘單位和職位: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房地產開發
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房地產開發公司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對象: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人員。
二、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無違紀違法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二)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等條件,詳見《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房地產
開發公司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年齡、工作經歷和專業技術資格年限計算以2023年3月31日為界(例如: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92年4月1日后出生)。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現場報名時間:2023年4月11日至4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2:30時至5:00時。
(三)現場報名地點:詳見職位表
(四)資格審核時應聘者須提供的證件、資料及有關要求: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暫住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
3、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
4、《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房地產開發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
(五)報考人數與招考職位數比例不少于3:1,比例不足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報名人員情況決定該職位是否繼續開考。
(六)應聘者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與《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房地產開發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七)應聘人員須本人親自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八)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專業技術水平、專業運用能力以及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等能力要素(報名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安排另行通知。
2、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招聘。
3、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如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對象在參加體檢前需向招聘單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鑒定證明。考生體檢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可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替補人選。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過考核的擬招聘人員通過石碁鎮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
(二)被招聘人員按照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房地產開發公司工作人員有關管理規定進行管理,由用人單位與被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一個月)。
七、有關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房地產開發公司制度執行。
八、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材料是報考人員獲聘后辦理招聘手續必備資料,請報考者提前辦理有關報審手續。
本通告由發布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
1、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房地產開發公司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2、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房地產開發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房地產開發公司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