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工作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單位和崗位
共工作人員5名。具體單位、崗位及人數等詳見《廣州市番禺區大石街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對象
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指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國(境)外學歷、學位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條件
應聘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和《崗位表》規定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产党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