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現按照依法、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新一屆番禺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及范圍
(一)參與選聘的律師事務所應具備以下條件: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成立的律師事務所,成立時間在3年以上,在廣州市設有常駐服務機構;
2.在廣州市的常駐服務機構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師,其中最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執業經驗的律師;
3.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門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二)擔任區政府法律顧問的律師團隊負責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忠于憲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質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7年以上執業經驗,專業能力較強,熟悉熟練掌握運用行政管理、征收補償、集體建設用地開發、城市更新、土地出讓、環境保護、違法建設處理、物業管理、社會保障、工傷認定、知識產權、工程建設、證券基金、國有資產等領域法律法規和政府工作程序,有較強的分析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3.未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近3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三)派駐區政府律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忠于憲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質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全日制法學本科以上學歷,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3.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經驗(行政法律工作經驗優先),工作認真負責,專業能力較強;
4.未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近3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派駐區政府律師應保持穩定,接受番禺區司法局日常管理,未經番禺區司法局同意不得更換。
上述條件中涉及的成立年限、受聘律師人數、執業經驗及工作經驗年限、處罰或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0月31日。
二、選聘方式
有意向的律師事務所向番禺區司法局提交經封存的紙質應聘材料,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單位近3年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從業人員概況、開展業務情況、辦公場所、硬件情況等;
(二)以往參與政府法律服務的情況,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三)律師事務所推薦擔任番禺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的律師和常駐人員的個人材料(分別不少于3名);
(四)常駐人員薪酬待遇;
(五)提供政府法律顧問的服務工作細則等。
三、工作內容及年限
協助區政府完成以下工作事項:
(一)為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二)為政府制定、審查規范性文件、第三方公平競爭審查事項提供法律意見;
(三)代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四)參與重大復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等案件的討論,并提供具有可行性的法律意見或建議;
(五)參與重大項目的洽談,協助草擬、修改、審查重要的法律文書;
(六)審查以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門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合同;
(七)參與處理涉及法律事務的重大突發性、群體性事件;
(八)協助開展法律知識教育培訓和法治宣傳工作;
(九)需要政府法律顧問參與的其他事務。
番禺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服務年限為2年。
四、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向社會公開發布番禺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選聘公告。
(二)自主申報。有意應聘的律師事務所須向番禺區司法局提交應聘材料。
(三)評審遴選。由番禺區司法局匯總參與選聘的律師事務所資料,與應聘律師事務所進行面談,綜合考察應聘的律師事務所的團隊架構、資質經歷、業務專長、收費標準等因素進行遴選。
(四)聘任。經番禺區人民政府審定后,由番禺區司法局與其簽訂法律顧問服務合同。
五、申報時間及方式
(一)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4日。
(二)申報方式
采用線下郵寄的申報方式。參與選聘的律師事務所將申報材料郵寄至番禺區司法局(廣州市番禺區捷進中路9號3座),聯系電話:020-84636756,聯系人:黃小姐。
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原標題: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公開選聘區政府法律顧問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panyu.gov.cn/tgl/qsfj/content/post_9295615.html